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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第四督查组对延川县开展蹲点督查

作者:fanfu 浏览次数:4487次 发布日期:2022/10/20 10:37:06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 分享到:

10月17日至10月19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怀兵带领纪检室、机关党委和监察执法三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组成煤矿安全专项督导第四组,对延川县开展了党的二十大期间煤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督导检查组对延川县泰丰煤矿进行了井上下全面检查,查处问题隐患12条,责令停止使用设备设施5台(套)。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延川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9条,提出意见建议4条,下达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1份。

督导检查组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及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驻矿盯守责任,切实担当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担当。二要强化监管执法,做到“三个紧盯”:紧盯重大风险,紧盯重要时段,紧盯重点矿井,抓住“三个关键”:去到关键时,查到关键点,追到关键人,切实强化监管执法。三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操作手。

延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修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永星等参加督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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