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10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怀兵带领纪检室、机关党委和执法三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组成煤矿安全专项督导第四组,对黄龙县煤矿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导检查组听取了黄龙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及小寺庄煤矿复工复产部署情况,全面检查了煤矿井上下隐患整改情况,立案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12条,下达《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1份。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石亮,黄龙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斌、常务副县长古浪涛等参加督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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