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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召开督查反馈会议

作者:fanfu 浏览次数:5770次 发布日期:2023/3/14 8:57:31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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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2023年度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开展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安排,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李社带队对榆林市及主要产煤县(区、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部分煤矿。3月11日,在榆林市人民政府召开反馈通报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监督检查市、县(区)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辖区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监管工作的建议。李社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带头暗查暗访煤矿、持续推进煤矿监管队伍建设、重视科技引领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榆林市辖区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工作进度缓慢、隐蔽致灾普查治理工作质量不高、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李社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教训,树牢“红线”意识。二是加大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力度。要持续推进“大面积悬顶”矿井灾害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决盯住存在资源重叠“楼上楼”、“蹬空”开采作业风险的矿井,推动辖区煤矿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综合防灭火措施。三是推动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好“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四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打击超层越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隐瞒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非法盗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尽快研究、解决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榆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向喜参加会议,并做表态发言,对通报的问题逐一安排落实整改。市能源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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