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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六处
对宁强县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作者:fanfu 浏览次数:2949次 发布日期:2023/3/27 14:53:46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六处 分享到:

3月21日至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六处对宁强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督政”为主,“查企”验证的方式,先后查阅了县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执法文书、工作台账等资料,听取了县政府和非煤矿山专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并延伸对宁强县罗家沟、车家沟、火地沟、白岩沟、兰家湾、槐树沟、曹家沟等7处尾矿库“头顶库”全覆盖解剖式监察,其中4处尾矿库“头顶库”已关闭退出,同时,抽查了坪铅锌矿、李家湾采石场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完成尾矿库检查报告7份,下达抽查问题清单、移送书各5份,向监管部门移送问题隐患28条,其中重大隐患7条,政府层面反馈问题4条。

3月24日,监察组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加强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宁强县政府和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召开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益品同志、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监察意见反馈会,会上通报了对监管部门检查和抽查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执法和监管检查力度。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自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按规定制定、报批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将露天矿山专项检查作为抽查监察重点。三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督促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到位、各级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对不符合复工复产程序要求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四是强化停产停建矿山管理。对于计划停产停建超过3个月的矿山,必须向市应急局书面报告停产停建原因、期限和停产停建期间要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等事项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采取强硬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同时要引导长期停产停工、恢复无望的非煤矿山加快退出。五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关键人、推关键事上。综合运用约谈、联合惩戒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督促企业制定完备的灾害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底线思维,优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足做细各项应急准备。要重点关注,尾矿库企业做好汛期前排洪设施检查,防汛物资储备、调洪验算和防汛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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