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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八条硬措施” 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
为地方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谱新篇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1-09 11:12:21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分享到:

陕西省矿山企业数量多、灾害重、安全生产压力较大。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各项工作部署,以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为主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年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5.6%和74.2%,实现历史性最好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履行国家监察责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逐条逐项制定146条贯彻落实措施并强力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意见258项,坚决推动落实到基层一线、岗位末梢。二是持续提升监察质效,创新开展矿山安全巡察,制发矿山安全生产巡察办法,对延安、渭南等5个重点产煤市提出巡察建议清单,有效促进了地方政府领导包保、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创新开展矿井“生产班”常态化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C类高风险煤矿及不放心非煤矿山,全面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管控责任落实。创新成立专门执法处室开展举报核查、远程巡查,在陕西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常态化开展远程监察113矿次,查处重大隐患30条,发送警示提醒函3105份。三是提升监察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年督查检查市、县级人民政府174次,查出问题1341条,提出建议723条;监察煤矿企业1282矿次,查处隐患22858条(其中重大隐患252条);抽查非煤矿山303矿次,发现重大隐患297条。责令停止使用不安全设备设施等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二、坚持关口前移,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隐蔽致灾因素专项监察438矿次,完成灾害严重矿井现场督导核查81处,审查普查报告324处,推倒重来50处。对14处新鉴定为高瓦斯、冲击地压矿井“戴帽”管理,对52处采掘接续紧张矿井采取限产措施。二是督促矿山企业及上级公司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全省矿山共自查发现隐患27560条,已整改26143条,对落实差的通报、约谈,倒逼企业实现自查自改“严于、高于、强于”监管监察部门。三是充分发挥陕西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作用,实现24小时专人值机研判、应急处置,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累计有效处置报警20余万次,化解重大险情21次,紧急撤离3927人。

三、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一是严厉打击北关、兴隆等煤矿隐瞒采掘工作面行为,综合采取警示约谈、责令停产整改等方式,倒逼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组织14支暗查暗访小分队开展突击检查,对不放心矿井暗查暗访96矿次;比照事故调查处置甲烷高值超限等突发事件14起。二是构建部门联合打击瞒报事故全链条工作机制,完成6起瞒报事故的批复结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将17家单位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办举报197件,兑现奖励520万元,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举报、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组合拳,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查企督政,当好矿山安全“吹哨人”。一是每月向省政府“点名道姓”专报联系包保、监管执法等情况,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肯定。每周将问题隐患函告地方政府及上级公司督促履职尽责。二是对107个涉矿市、县(区)开展督政,强力推进“三个一批”(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实施,引导推动4处煤矿、19座非煤地下矿山、33座非煤露天矿山关闭退出。三是推动解决驻矿监督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督促新增煤矿安全监管人员259名,配齐驻矿监督员1042名。

五、强化安全基础,大力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推动全省矿山企业2万余路工业视频接入我局综合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二是督促全省建成智能化矿井108处、采掘工作面166个,标准化煤矿251处。引导煤矿与国内科研院所合作,采取超前治理等手段减弱灾害影响,全面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制定煤矿31项基础性工作并督促落实,基本淘汰斜井卡轨人车、“单绳缠绕式”提升罐笼等设备设施,全力推进定向长钻孔水力压裂、万兆工业环网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

六、开展帮扶指导,坚持监察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一是制定在监察执法中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的执行说明,灵活把握执法尺度,全年监察发现隐患中有7410条及时整改未予处罚,坚持过罚相当、以理服人、热情服务。二是改进监察执法方式,严格落实“监察一矿去一次、一次管一年”原则性要求,远程开展文书制作等工作,严控在企时限和陪检人数。建立“一体化”联动机制,会同上级及监管部门开展269矿次联合执法,切实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全年对灾害严重煤矿开展44矿次帮扶式“回头看”专项监察,指导企业整改隐患2308条,推动6处煤矿建成地面瓦斯抽放系统、1处煤矿厚煤层开采留设小煤柱支护工艺改革取得成功;聘请国家级专家7人对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开展专家会诊,整改消除重大隐患16条,提出建议125条;对全省尾矿库开展帮扶监察123座次,指导大潘头沟等尾矿库发现重大隐患118条,提出建议436条。上述监察发现隐患均只帮扶指导、不予处罚。

(中国应急管理报2025年1月9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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