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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落实“八条硬措施” 防范重特大事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1-09 11:30:11 来源:中国煤炭报 分享到:

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辖区矿山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5.6%和74.2%,创历史最好成绩。

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履行国家监察责任

陕西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意见258项,坚决推动落实到基层一线、岗位末梢。创新开展矿山安全巡察,创新开展矿井“生产班”常态化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C类高风险煤矿及不放心非煤矿山。常态化开展远程监察113矿次,查处重大隐患30条,发送警示提醒函3105份。全年督查检查市、县级人民政府174次,查出问题1341个,提出建议723条;监察煤矿1282矿次,查处隐患22858条(其中重大隐患252条)。

坚持关口前移,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陕西局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隐蔽致灾因素专项监察438矿次,完成81处灾害严重矿井现场督导核查,审查普查报告324处,推倒重来50处。对14处新鉴定为高瓦斯、冲击地压矿井实行“戴帽”管理,对52处采掘接续紧张矿井采取限产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共自查发现隐患27560条,已整改26143条,对落实差的进行通报、约谈。充分发挥陕西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作用,全年累计有效处置报警20余万次,化解重大险情21次,紧急撤离3927人。

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陕西局严厉打击隐瞒工作面行为,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倒逼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突击检查,对不放心矿井开展暗查暗访96矿次;比照事故调查处置甲烷高值超限等突发事件14起。构建部门联合打击瞒报事故全链条工作机制,完成6起瞒报事故的批复结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办举报197件,兑现奖励520万元。

强化查企督政,当好矿山安全“吹哨人”

陕西局每月向陕西省政府专报联系包保、监管执法等情况,每周将问题隐患函发送给地方政府及上级公司,督促其履职尽责。对107个涉矿市、县(区)开展督政,强力推进“三个一批”实施,引导推动4处煤矿关闭退出;督促新增煤矿安全监管人员259名,配齐驻矿监督员1042名。

强化安全基础,大力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陕西局推动全省矿山2万余路工业视频接入该局综合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省建成智能化矿井108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66个、标准化煤矿251处。引导煤矿与科研院所合作,基本淘汰斜井卡轨人车等设备设施,全力推进定向长钻孔水力压裂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

开展帮扶指导,坚持监察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陕西局制定在监察执法中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的执行说明,全年监察发现的隐患中有7410条因及时整改未予处罚。改进监察执法方式,远程开展文书制作等工作。建立“一体化”联动机制,会同上级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开展269矿次联合执法。全年对灾害严重煤矿开展44矿次帮扶式“回头看”专项监察,指导企业整改隐患2308条。

本文摘自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材料

(中国煤炭报 2025年1月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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