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1

按照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7日,国家局党组第四巡视组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9月2日,国家局党组第四巡视组向陕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陕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的重要性,通过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逐字逐句研读巡视反馈意见,系统部署整改工作,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陕西局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格局。

(三)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陕西局党组通过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鼓励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整改。书记面对面与局领导、处室中心负责同志交流,深入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陕西局党组既注重“当下改”,又坚持“长久立”,集中制修订10项制度规定,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同时,常态化开展跟踪调度和“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不反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集中整改期间,陕西局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4方面14类38条问题制定了73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均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政治引领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9月以来第一时间梳理44项非涉密内容通过OA系统发送给局党组成员提前学习贯彻落实并扩大至全体党员学习,对2项涉密内容及时通过党组会现场进行传达学习。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研讨环节,局党组成员逐一发言,累计形成55条有针对性贯彻落实措施。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陕西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在学习传达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及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间,纳入局5大台账并发起督办21项,及时了解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做到同题共答、协调解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梳理局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及制定的措施并整理归档。坚持“前有执法,后有监督”,全年执法文书预审1053份,发现问题710余条,责任倒查4矿次,给予提醒谈话1次4人、执法组内部反思1次5人。

3.“两个至上”落地见效有差距。扎实开展督政查企,坚持每月向省政府报送监管监察报告,对5个重点产煤市及陕煤集团等企业开展矿山安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229项、提出整改建议183条,推动“两个至上”落实落地。开展3次事故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发出事故警示通报9份、开展事故整改评估13矿次,建立“月度风险提示”机制,结合历史同期事故案例发布预警7期防范措施26条,向地方推送事故警示案例11次,制作发布2024年事故报告及事故警示教育片,检查落实情况224矿次覆盖10.58万人次。2024年煤矿事故起数降至6起、遇难人数6人,同比分别下降62.5%、77.8%,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4.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够。陕西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联系督导,强力督促各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肃查处陕煤集团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计划的问题,逐步纠正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和产量指标的错误观念。协调开展煤矿保供指标安全评估253处、推动相关产能核增17处,严厉查处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46矿次、非煤矿山0矿次,各地对安全发展理念显著提升,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推动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不够有力。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专项行动,发现重大隐患54条,全力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大瞒报事故打击力度,密切跟踪指导督办地方政府瞒报事故案件核查的进度,发挥举报、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的协同作用,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煤矿方面:查处6处煤矿的瞒报事故15起,移交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5人次。非煤矿山方面:安康市成功侦办盗采绿松石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人,汉中市发现废弃矿硐667个、曝光典型案例3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渭南市潼关县封堵坑口20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瞒报事故得到初步遏制,不想瞒的氛围已逐步形成。

6.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制定《推进“八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细化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任务清单,修订完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察清单》,逐月调度。开展煤矿治本攻坚重点监察328矿次、查处隐患8439条、推动企业修订方案78份。联合对非煤矿山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分类审查,发现问题228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81条并召开反馈点评会,推动提质增效。推行“逢查必考”机制,抽查“治本攻坚”“八条硬措施”应知应会情况合格率97%,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25场次、覆盖1454人次。2024年9月实现全省复杂、极复杂矿井防治水副总配备率实现100%。

7.推动落实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不够有力。陕西局党组始终将“三个一批”落实情况作为监察重点,督促涉非煤矿山县区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资源枯竭、长停矿山,逐县推动。2024年已退出宁强县三合矿业等30座露天矿山,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等18座地下矿山,尾矿库闭库超过25座,非煤矿山大中型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矿山结构持续优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8.国家监察站位不高。陕西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方面,强化同省级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发文42件、联合检查63次、联合会议17次、联合约谈10次以及举办现场活动6次等,形成合力,避免各自为政。2024年12月组织对省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条。局领导各执法处下半年强化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联系督导工作,常态化对监管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完善督政查企双促进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创新非煤矿山监察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查企督政、查企验政、查政促企,对2022、2023年度改革后尚未完成全覆盖督导检查的非煤矿山县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第四季度对印台、柞水、宜君、千阳4个县区开展督导检查。

9.敢于查处重大隐患能力有差距。针对新泰煤矿检查6次未发现重大问题,陕西局党组启动内部追责问责机制,对3名失职失责人员予以追责问责。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五一煤矿、崔木煤矿等4起瓦斯高值超限事件进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25人次。

10.推动地方监管力量提升不明显。2024年8月对全省非煤矿山监管力量、数量规模、分布情况等开展调研摸底,联合制发《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督促配齐配足非煤矿山监管专业人员。目前全省非煤监管主体专业人员增加了127人、已达到172人(其中榆林市榆阳区应急局已配备专业人员2人),全省煤矿监管主体专业人员已达到485人,渭南市、米脂县等13个市县煤矿专业监管人员配备已达到75%。

11.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深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持续开展“一案双查”,先后对97名企业人员、23名公职人员开展追责问责。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约谈,开展培训9期1976人次。强化顶板事故专项分析研判,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全面分析顶板事故风险点18条,向全省企业发出警示提醒,9月以来,未发生煤矿顶板事故。对近三年的同类典型煤矿及较大事故原因进行研判分析,提出防范风险点75条。

12.落实责任不到位。陕西局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每月提醒函”机制,向各支部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开展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制发党建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2份,逐个支部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1次。2024年11月专题研究思想动态及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送报告16份。依托“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各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保密教育专题学习51次,通报失泄密典型案例21次,覆盖党员干部210人次,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推动全员树牢风险意识。

13.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不到位。常态化督促各党支部开展2次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工作报送报告32份,无负面事件滋生。局领导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话36人次,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职工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围绕思想、工作、家庭等开展青年干部集中学习讨论2次121人次,排解不良情绪,防范极端思想风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两个责任”未压实。

14.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全面梳理近三年来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的41名党员干部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已全部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情况说明及检讨反思。在《陕西局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部署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等工作,2024年12月16日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党组成员进行了逐一点评。2024年12月对各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指导并在2025年矿山安全监察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通报。

15.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有差距。陕西局党组书记带头,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与分管领域内党员谈心谈话176次,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2024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双重组织生活得到有效落实。

16.政治生态仍有差距。常态化开展“我向党组说句心里话”活动,征集意见建议19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21件,惠及干部职工100余人,推动归属感与满意度显著提升。组织3期道德大讲堂和1次专家讲座,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开展一次领导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纾解怨气、化解矛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逢事必告、逢提必告”现象有所减少,未再收到公示期间举报。

17.监督工作存在短板。第二季度对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条例》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深入矿山企业40余矿次。10月21日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加强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贯通协同。对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审计问题整改、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安技中心开展日常监督并针对业务招待费报销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青工委作用,先后组织开展2次学习研讨,未再出现因违纪问题被处理的情况。

18.执纪问责不规范。2024年7月完成长期未落实1条线索核查处置意见、未录入管理台账和案管系统2条问题线索整改。纪检室归口管理全局线索并规范填报案管系统,完成问题线索补录及精准处置,开展诫勉谈话,实现监督执纪闭环管理。

19.形式主义顽疾纠治不到位。开展全局微信、QQ群整治清理工作,仅保留陕西局工作一群、陕西局工作群等9个工作群,由局指定的群主或管理员负总责,仅用于工作交流和提醒,不得用于发文或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不得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发布信息,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其他的微信群已全部予以解散,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创建工作群的,需按规定申请批准。

20.执法“宽松软”时有发生。严肃查处2023年6月哈拉沟煤矿3条重大隐患仅处罚未责令停产整改,9月三江能源公司2条重大隐患降级处理等问题,从严问责,形成专报上报。审核重大隐患168条、事故报告16份、下发整改意见书19份,常态化抽查执法文书、纠正3条误判隐患,确保隐患判定零差错。对4起高值超限事件开展责任倒查、提醒谈话4人次。出台《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将隐患描述不清、法律依据错误等五类问题纳入考核,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21.“不严不实不细”依旧存在。陕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执法文书存在隐患描述不清、法制审核日期晚于行政处罚下达日期等问题进行整改处理,举一反三加大对归档文书的线上线下抽查力度。每月对执法文书开展法制交叉预审,对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依规追责。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非本执法组法制审核人员交叉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法制审核组进行法制审核后,通过OA系统集体研究,避免以执法小组讨论意见代替集体研究的情况,大幅度缩短预审工作时效。

22.固定资产管理混乱。2024年4月至5月陕西局党组开展对局本级固定资产清查。及时将长期游离账外的所属南二环3套房产作为固定资产入账。2024年12月向国家局报告未经批复出售12套已出售房产情况,经国家局同意现已销账处理。

23.财务管理不规范。印发《合同管理制度》并全面排查梳理历年合同并建立台账,按要求一年一签。自2024年1月启用局本级“合同专用章”、严格执行合同“双审核”。对“有的合同主体为机关服务中心,付款人为陕西局”等问题合同逐一审核,梳理出3份合同并研究整改到位。对使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结算人力资源外包、驻外处室房租等费用进行整改。

24.管理职责混淆不清。严格划分局本级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强化政策和制度学习,严格区分支出主体、正确区分费用,杜绝政事企不分、混岗管理。2024年1月起规范管理司机差补、邮寄等费用,秦和培训公司和多经公司已自行租房。2024年9月安全技术中心收回出借的7台电脑、1台凭证打印机和1台点钞机。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存在短板,保障不够有力。

25.决策议事不规范。把2023年第39期党组会相关记录和纪要向当时视频参会的人员进行传达并签字确认工作。经确认,2024年5月27日传达学习机要文件时,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曹佐勇因突发疾病住院,请假未参加党组会。9月份以来,没有发生以视频会议方式传达学习机要文件情形,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现场到会。2024年11月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删除将省级局本级机关法人列为保证人、违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简化投资担保项目审批流程等情况。

2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5年1月14日陕西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发言,其他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查摆问题66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40条,相互批评“辣味”十足,没有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得到国家局督导组一致认可。局党组派人全程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召开情况、15日内向国家局党组作了报告。2025年1月至2月,各支部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机关党委委员到会指导点评,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显著提高。

27.中层干部配备不齐。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2次,在调研问卷提纲中公开推荐中层干部人选。选拔任用处长4名副处长3名、试用期满转正18名,并开展岗位调整交流,将可用之才放到急难险重岗位上锻炼,已解决中层干部配备不齐问题。 

28.干部专业结构不优。2024年通过新招录地质、通风等专业公务员14名,调任采矿专业2名,转任挂职4名,采矿、安全、地质等煤矿主体专业占97%,专业结构配比进一步优化。

29.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增补原办公室主任冯妍海同志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先后调整任命徐冠华同志等10名党支部负责人、委员增补选21名,解决长期空缺问题。撤销原安技中心党总支,整合原安技党支部与安科党支部,成立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

30.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陕西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开展督导检查累计17次,通过谈话了解“业务工作忙没有时间开展党建工作”“出了事故党建干得再好也没用”的错误观念得到扭转,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增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5个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优配强调整支部委员17名,每月印发党支部工作提示并通报支委执法及联系矿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不存在软弱涣散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

31.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差距。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发现16个支部40条问题,促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责任到组织委员,杜绝向下取整的问题。2025年1月召开离退休干部党员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加强督导指导。

32.人事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对2021年安技中心研究人员返聘、2023年参与有其子女配偶参加的招录考试涉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开展干部任职回避排查188人次,2024年9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提醒局有亲属报名的同志向组织报告并自觉回避,未再出现人事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情形。

3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纪实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近三年存在瞒报和漏报的领导干部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核。对新招录公务员和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自2024年9月起干部选拔任用文书、全纪实30天内归档,完成11批次40人次(其中含近三年来职级晋升公务员79人次),对以前个别人数前后不一致等相关问题按当时情况进行核实确定。

(四)巡视审计财会统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34.问题整改不彻底。李家村旧楼改造项目借款已偿还,榆林办公楼、渭南4处住宅房产权证已办理,3家事业单位与安科公司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上述涉及的8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5.个别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自2023年7月起,重新修订《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从严审批流程、严格专家使用。局本级聘请专家的审查费、劳务费由局财务本级承担报销。安技中心垫付的2023年专家费575.56万元已按要求整改。

36.机制建设内生动力不足。陕西局党组结合巡视巡察、内部审计中反馈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方面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全面审计和固定资产清查、自查自纠工作,先后制定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6项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

37.跟踪督办不到位。制发《2024年政治监督工作方案》,纪检机构主动开展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先后开展2次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会商会议,推进巡视整改。党的十九大以来内部巡视未整改2条问题、机关服务中心内部巡察12条问题已整改。

38.报备交接落空。结合局实际,制发《内部巡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报备、交接、移交归档等内容。原四个监察分局整改资料遗失作出情况说明。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陕西局党组清醒的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下一步,陕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局党组巡视整改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整改内涵。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思想建设为基础,提升整改效能。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监察服务相结合,优化监察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简工作流程、优化文件资料、减少会议报表,加强与地方沟通协调联动,形成监管监察合力。引入信息化 手段提升监察执法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矿山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严实作风为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作风锤炼,力戒不良作风。将作风建设与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担当作为为目标,筑牢安全堤坝。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和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安全治本攻坚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定期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671692;邮政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邮政编码:710001;电子邮箱:1066123660@qq.com。

 

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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