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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启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普查治理效果评估助力安全生产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9-22 14:15:45 来源:事故调查处 分享到:

为持续巩固陕西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成果,实现超前普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从源头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近日启动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灾害治理工程效果专项评估工作。

本次专项评估涵盖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及临时停产停工矿井,陕西局抽选98处煤矿分17个专家组开展评估,其余煤矿按照属地监管主体权限由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评估的重点是煤矿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地质构造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是否查清查全、治理到位,实物工程量是否做到灾害因素治理全覆盖。

9月17日,陕西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专项评估工作,并对评估工作组、专家组及全体成员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成员要充分认识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专项评估工作,助力煤矿安全生产。二是要压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煤矿技术负责人对评估工作负总责,评估结束后要结合本矿实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采掘与治灾计划,加快落实工程性整改措施;各包片责任单位及其专家组成员要公平公正开展专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内审工作,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到既能提出问题,也能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合理化建议。三是要严格处理处置,建立专项评估工作台账,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至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及驻地监察执法处,对评估发现问题严重的煤矿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建议上级公司或属地监管部门对煤矿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四是严守廉政纪律,评估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陕西局有关廉政纪律、规范涉企检查和工作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服务企业为原则,不得干扰煤矿正常生产建设活动,严禁在评估工作中谋取私利或接受企业礼金、礼品、专家费及其他违反廉政纪律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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