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部署向非煤矿山重点地区派驻救援队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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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09:14:53
来源: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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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在前期现场调研督导推进、制定专项方案落实的基础上,11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市、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及专职矿山救援队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向宝鸡、汉中、安康、商洛等非煤矿山重点地区派驻专职矿山救援队伍进驻工作。陕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曹佐勇,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周应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在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发生的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暴露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基础薄弱、事故风险依然很大、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等短板弱项突出,向重点地区派驻专业救援力量,是依法治理矿山安全、应对矿山突发险情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关键举措。
会议强调,要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确保派驻工作迅速落地见效。一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属地监管部门必须破除非煤矿山“特殊论”“无事故论”等错误观念,统一思想,将应急责任扛在肩上;派驻队伍要按期入驻并扎根一线,严肃工作纪律,展现优良作风,落实好各项驻防和帮扶任务;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坚决落实属地和企业主体责任,受援地要全力做好派驻队伍驻防帮扶后勤保障,确保早日形成战斗力。二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两办《意见》《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矿山集中地区要建立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矿山救援队或与专职矿山救援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对不符合规定依然组织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要攻坚克难,保障长效。相关市、县政府要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服务保障费用投入;鼓励探索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政企共建、企业运营等多种模式,拓宽矿山应急能力和救援队伍建设运行资金保障渠道;陕西局和省应急厅将对非煤矿山领域专兼职矿山救援队伍指战员培复训、队伍标准化资质考核管理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政策、项目、专业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