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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府谷县人民政府
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01-30 15:13:50 来源:监察督导二组 分享到:

1月27日至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曹鹏带领监察督导二组对府谷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察。检查前,延伸检查了五一煤矿。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监督检查组强调:一要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有部署要求、有落实措施、有进度反馈的闭环管理。二要持续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加强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要对2024年、2025年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复盘检验,制定2026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督办落实,确保按期圆满收官。三要深刻吸取顺垣煤矿“12·8”无轨胶轮车自燃和瓦窑坡煤矿“12·13”窒息事故教训,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强化井下密闭墙监管。四要重视煤矿水害、坚硬顶板、瓦斯等灾害治理,督促煤矿超前治理、区域治理。五要加快府谷镇煤矿救护队建设工作,确保府谷镇5处煤矿在应急救援范围内。六要研究解决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矿建工程项目审批审核流程多周期长,无人员聘用和内部调配自主权等问题。七要提前谋划做好春节假期煤矿巡查检查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府谷县分管县长、县能源局局长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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