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宝塔区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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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4 17:19:01
来源:监察督导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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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至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曹鹏带领监察督导二组,对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监察。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监督检查组强调:一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关键时段的巡查检查制度,动态更新并公示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的制度及名单。二要将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治理、5个60万吨/年以下煤矿“三个一批”分类处置实施工作,列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攻坚任务,定期跟踪督办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三要保障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所需经费,配备煤矿监管执法专用车辆,配齐笔记本电脑、防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四要尽快制定2026年度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同步制定2026年度煤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督促未取证人员完成取证、证件到期人员及时复训取证,强化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职。五要提前谋划,扎实做好春节假期煤矿监管巡查和节后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宝塔区区政府区长、分管副区长及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本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