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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事故调查处联合监察执法三处
持续跟进监察区域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督导检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02-27 09:50:21 来源:事故调查处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有关工作安排,2月24日至26日,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佐勇组织事故调查处,联合监察执法三处组成检查组,对黄陵县红石岩煤矿,富县芦村一号煤矿、芦村二号煤矿、党家河煤矿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结合各煤矿灾害特点、主要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现状,确定检查重点与关键环节,按专业分工分组,对贯彻落实国家局及陕西局“两个通知”、近期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当前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超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研判,全面排查全系统各环节风险隐患,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筑牢坚实基础。二是深刻汲取山东招远蚕庄金矿“2・7”较大坠罐事故、甘肃华亭黄庄煤矿“2・24”窒息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提升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装备升级改造;启封密闭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专职矿山救护队全程负责实施,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三是严格执行分类分级验收制度,严禁擅自强行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扎实做好设备检修、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标准,坚决杜绝走形式、“带病”复工复产,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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