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富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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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04 10:06:59
来源:监察督导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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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强带领监察督导二组、事故调查处工作人员对富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检查组强调: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打好“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二要深刻吸取山西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围绕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矿山风险隐患,公开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三要切实推动《富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工作复盘、成果检验,争取年底“摘帽”。四要配齐执法车辆,足额保障执法经费,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提供必要条件。五要督促矿山救护队对照规程规范自查自改、配齐人员和装备,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和技能比武。六要加强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强化汛期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工作机制。督促矿山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坚决落实重大险情紧急撤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