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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富县人民政府
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06-04 10:06:59 来源:监察督导二组 分享到:

61日至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强带领监察督导二组、事故调查处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检查组强调: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打好“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二要深刻吸取山西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围绕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矿山风险隐患,公开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三要切实推动《富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工作复盘、成果检验,争取年底“摘帽”。四要配齐执法车辆,足额保障执法经费,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提供必要条件。五要督促矿山救护队对照规程规范自查自改、配齐人员和装备,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和技能比武。六要加强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强化汛期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工作机制。督促矿山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坚决落实重大险情紧急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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