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车村煤矿一号井存在超能力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反映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迅速派出核查组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综合认定举报情况属实。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责令该矿停产整顿3日,对煤矿及个人共处149万元罚款,同时责令煤矿限期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