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9148号)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1938号)要求,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9年度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邮编:710001;电话:029-87671612029-87671667)。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主动发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许可、科技装备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公开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激发了全社会支持、参与和监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局官方网站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在一级栏目机构概况公布,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网站首页末端公布。所属部门、单位相关信息在二级栏目组织机构公布。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我局不涉及此项职能。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我局不涉及此项职能。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局公告栏目设有财务公开三级栏目,公布了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019年,我局组织实施了2个重大建设项目。一个是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项目。20183月,应急管理部批准了我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项目(应急厅函〔201834号)初步设计。7月,经我局党组批准,陕西省招标公司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最终确定项目施工方为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方为陕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心有限公司。201912月,经我局预验收通过。另一个是个体防护装备项目。2019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我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个体防护装备项目(煤安监函〔201986号)实施方案,采购个体防护装备115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全国26个省级煤监局个体防护装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经公开招标,确定重庆煤科院、新疆际华、沈阳煤科院、江苏安科中标26个省级煤监局个体防护装备项目。12月,我局与重庆煤科院、新疆际华、沈阳煤科院、江苏安科供应商签订了配备安全护具等个体防护装备协议。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019年,我局围绕商州区大荆镇东峪村的扶贫目标,局领导多次深入帮扶村调研考察,相关信息在本局动态栏目公布,投资47万元建设村通组路800米,投资15000元筹办了东峪村“扶贫扶志”表彰会,投资建设的飞鼠养殖公司首次实现了分红,组织全局职工对村“爱心超市”捐赠物资8批次约20000余元,组织扶贫消费47000元。

我局未涉及教育、医疗等其他方面的工作。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全省近年来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实际,在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我局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对规范我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特别是在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过程中,起到了很好地指导作用。救援结束后,在我局官方网站应急救援三级栏目发布了《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爆炸事故救援情况综述》。

我局通过移动公司云MAS平台,向全省煤矿安全管理、监管、监察部门发送灾害天气预警9次,发送事故警示1次,预警短信提醒20497条。

8、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1)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2019年我局计划监察煤矿企业1048矿次,实际完成1176矿次,查处隐患9343条,其中一般隐患9247条,重大隐患96条,实施行政处罚587次,经济处罚14400.9825万元,收缴14056.9825万元,收缴率97.61%,作出行政警告69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56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8矿次,责令停止建设2矿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46矿次,责令立即停止作业283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380个,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514台套,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9矿次。

2)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按计划完成了全省9个产煤市政府及其36个县(市、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监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政府监管部门,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63份。

9、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2019年,我局计划招录所属监察分局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3名,必须符合具备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采矿工程和机电一体化的报考条件。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均按规定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公示,实际招录3人。

10、其他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煤矿安全监察信息。2019年及时编辑发布局重点工作信息595条,公文公告109条。编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信息》120期,分别报送至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安委办等单位。编发《陕西煤矿安全简讯》9期,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煤炭经济运行情况,全部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发布。发布公告32份,其中: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安全生产许可证提示性通知和颁发、注销公告22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要求,在局官方网站发布人事任免通知9份。

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陕西工人报》等媒体累计宣传报道90余篇,在中国煤炭网刊发稿件19篇。利用陕西煤矿安监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和解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积极发布局制发的相关文件、监察执法活动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公告等。局官方微信微博共推送信息634条。

三是注重事故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通报全省各类煤矿事故情况,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全省共接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48人(含举报核实后上报的事故),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均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局官方网站设有政策法规二级栏目,设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标准、规范性文件三级栏目,其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标准3个栏目公开发布45件。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0件,本年新公开1件,对外公开总数量1件。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局官方网站执法公示栏目设有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三级栏目,公布了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理结果,并直接链接陕西政务服务网。

1)办理行政许可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全省行政许可一张网管理,实现了申请审查审批不见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内容有关事项的函》,对证载内容进行了规范。全年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受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14矿次,其中新颁18矿次,延期66矿次,变更93矿次,注销14矿次,不予延期22矿次,不予颁证1矿次;受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1矿次,审查通过26矿次,审查未通过5矿次;受理中介机构资质认定1家,颁发乙级检测资质1家,从51日起,此项职能移交省应急管理厅;

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情况。接收防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备案数量为8矿次。

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局执法公示栏目设有权力和责任清单三级栏目,公布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按照规定,我局分两批向应急管理部报送了拟纳入全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涉煤企业8家并在其官网公示,我局在公告栏目分两批对7家煤矿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有力震慑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所属4个监察分局面向社会公布了53矿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我局不涉及此项职能。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我局是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管理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规定,2019年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国家采购中心采购并公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管理。按照“谁起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起草、把关、审查、审签均通过OA系统办理。同时,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前置保密审查、公开审查、公开发布等环节。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三定”规定,我局从201811月启动官方网站升级改版+wap版工作, 201911月正式上线运行,新官方网站设一级栏目4个,二级栏目18个,三级栏目约40个。通过升级改版,进一步整合了栏目设置,优化了页面布局,更好地发挥了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暂行)的通知》(陕煤安局发〔20141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政策法规处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主管处室,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分局、处室(中心)为制作生成信息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高质量地完成了2019年度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运行管理机制。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煤矿安全监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明确了各分局、处室(中心)的具体任务,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OA系统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座谈会暨举办业务培训班,遴选6名专家学者为全系统43名宣教干部进行授课培训。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按照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每季度共4次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四是组织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立行立改,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完成问题整改10条,作出说明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3

2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1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58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内容不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修订《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夯实责任,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顺畅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结合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公开范围和标准,明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加大公文公告、财务状况、重大执法信息、事故调查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积极利用催办、一对一提醒、通报等手段,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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