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邮编:710001;电话:029-87671612、029-876717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煤矿安全监察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聚焦核心职能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印发《2021年煤矿安全监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以“立足职能定位、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质量效果、唱响主旋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目标,明确了10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审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发挥局官方网站、局“双微”平台主渠道作用,主动发声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条,局官方微信微博主动推送信息123期235条。新开设“党史学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等专栏,及时发布我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做法成效,推送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按规定及时发布2020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结合全省近年来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实际,修订完善我局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通报全省各类煤矿事故情况,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全省煤矿发生事故8起,死亡14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对已结案的陕西省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1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全文进行公布。打造信息化阵地,定期对全省乃至全国影响较大煤矿事故进行分析研判,用信息科技保安全,通过移动公司云MAS平台,向全省煤矿安全管理、监管、监察部门发送灾害天气预警9次,预警短信提醒14675条,为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2.聚焦政策执行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我局及所属监察分局、事业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开发布了我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装备配备管理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编制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目录,拟定“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局关于加强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和公示的通知》,按要求及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中进行填报公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中国(陕西)和局官方网同步公开重大行政处罚信息485矿次、行政许可信息75矿次。在局官方网站发布需提前3个月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提示性公告11期。
3.聚焦群众诉求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回应关切、政策解读。运用舆情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网络舆情,做好分析研判,快速处置,全年共办理网站有效留言、局长信箱等64件,处置网络舆情1起,满足了群众沟通需求,维护了陕西矿山安全监察良好形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我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批办、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确保答复意见依法规范。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全部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或答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制度》《局新闻发布(政策例行吹风)工作制度》《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对局官网、新媒体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管理,信息起草、把关、审查、审签均通过OA系统办理流转。建立政务信息季度通报制度及更新不及时一对一提醒机制,按季度对局官方网站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通过办公系统、微信等平台提醒有关单位负责人对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公开
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网络安全负责人,每半年对平台开展1次安全检测评估工作。在日常巡检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省政府第三方评估情况,及时处理错链、无效链接和高危漏洞。建立了留言满意度评价功能,网站搜索结果实现了分类展现,网站可用性、实用性显著提升;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用户8737个,全年发布图文消息470条。
(五)健全体制机制,保障政府信息有序公开
成立由分管政策法规处的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主管处室,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分局、处室(中心)为制作生成信息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先审后发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核。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讲座,分析了政务公开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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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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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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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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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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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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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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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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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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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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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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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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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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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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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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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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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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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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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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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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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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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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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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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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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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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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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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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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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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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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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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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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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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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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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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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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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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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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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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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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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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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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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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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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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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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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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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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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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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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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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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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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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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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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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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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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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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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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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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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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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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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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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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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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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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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产生政务公开信息的积极性还不高,存在等靠思想,部分栏目未按规定时限更新;二是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体制改革,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优化调整栏目名称及页面设计;三是信息审核不严格。部分单位(部门)采编报送工作不规范,审核不严格,报送信息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主动作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机构改革与局官方网站升级改版同步推进,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进行优化;三是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分工及公开时限,紧紧围绕矿山安全监察中心工作产生发布政府信息,做到主题鲜明、语言精练、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