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带领煤矿安全监察处参加榆林市安全生产工作会。
会上李社宣贯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通报了榆林市煤矿及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榆林市煤矿实际提出七点要求。一要清醒认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三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四要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五要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灾害治理力度。六要持续推动全市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七要全力抓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
榆林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胜利,市委副书记李雄斌,常务副市长杨向喜,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区)长、榆林市及各县(市、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榆林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