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全会精神转化为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的不竭动力,8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同志对所在第七支部和分管监察执法一处、二处全体同志讲授专题党课,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课围绕《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 精准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效能》为主题,李社副局长结合当前全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弘扬创新精神、创新开展查企督政、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等5个方面阐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要义。
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李社副局长提出十项工作要求,一要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政,全面压实地方政府联系包保责任;二要巩固对重点产煤市安全生产督查成果,强力督促7个产煤市28个产煤县地方政府和26家上级公司刚性履职;三要持续督促9个县区配齐配强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驻矿安监员,督促5家上级公司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四要紧盯矿山企业“关键少数”,通过事故查处、安全投入等多方面开展追责问责,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公开裁定,对严重违法违规、屡查屡犯的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严查重处;五要开展重大隐患“回头看”,对反复出现同类重大隐患、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六要巩固上半年监察成效,开展保供煤矿安全基础性评估、43处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回头看”、56处托管煤矿逐矿“清仓见底”行动;七要督促地方政府年底前完成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灾害严重矿井“顶层设计”再修编,落实区域管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地面治理等措施;八要坚持矿井安全风险周分析、月研判,严格落实监察执法“五个集中”和“三项制度”,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效能;九要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处理处罚、隐患闭环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十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月度定期通报计划完成、入井监察等执法情况,对执法监察发现存在问题的,开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