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11月17日应急管理部调度会议精神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工作安排,监察执法三处采取多项措施督促辖区煤矿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在辖区工作群对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警示信息进行转发,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煤矿立即开展排查工作。二是立即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区县政府立即组织应急、住建、消防、煤炭等部门立即对所有煤矿地面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一周内全面消除各类隐患。三是全体监察员下沉矿山一线,在安全监察工作中将井下火灾预防列为必查内容,紧盯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和区域,举一反三、靶向施策,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四是在监察过程中督促煤矿重视地面消防安全,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水压、烟感、喷淋、报警系统等联动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