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释义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3/4 16:17:11

1、目的是什么?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具体化,国家煤监局2020年安排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

2、“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总体要求是什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活动范围

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企业、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4、活动都有哪些环节?

活动共分为四个环节,即学习培训(2-6月份)、普法宣传(2-6月份)、对标对表整改(2-8月份)、督导检查(2-10月份)。四个环节同时开始,同步进行,相互促进,相互印证。

5、学习培训的主体是?

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开展学习培训,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实现全员覆盖。

6、全员覆盖怎么理解?

矿井职工干部分为五类,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事故、隐患责任人员。

7.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有哪些?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

8.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有哪些?

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9.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有哪些?

“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井工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露天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防灭火、爆炸物品管理、电气安全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10.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有哪些?

“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11.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内容有哪些?

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

12.普法宣传的主体是?

普法宣传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13.普法宣传的方式是什么?

方式有视频讲座、知识竞赛、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14. 对标对表整改主体是?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

15、对标对表整改都有哪些方面?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中介机构执业规定,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

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本单位职工和监管监察部门作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绝不蓄意发生“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的公开承诺。

二是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井工煤矿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以及托管安全管理等要求进行整改;露天煤矿严格对照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和防灭火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

16.督导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员工都要参加五类人员学习培训。7月中旬之前形成学习培训报告。

二是考试考核全覆盖。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学习培训的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7月中旬之前形成考试考核报告。

三是检查评估全覆盖。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9月中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

四是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结合监管监察计划实施、“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煤矿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整治、联系督导明查暗访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下调煤矿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17.省级督导检查有时间要求吗?

原则上安排2次,即3月和9月份。也可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机督导检查。

18.本次活动在组织领导上有什么要求?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是国家煤矿安监局安排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切贯穿全年。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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