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启动象山矿井“7·20”运输事故调查处理
来源: 事故调查处 发布时间:2022/7/25 15:16:52

7月20日15时20分,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以下简称象山矿井)南二5号煤胶带输送机下山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带领相关业务处室人员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

依照法律法规和领导要求,我局制定了象山矿井“7·20”事故调查方案,组织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象山矿井“7·20”运输事故调查组。7月21日,事故调查组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事故调查工作。会上,事故调查组听取了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关于“7·20” 运输事故基本情况和抢险救援的汇报。事故调查组组长宣布了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及职责。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同时,邀请渭南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会议上,陈平定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刘鹤副总理强调的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二是参与事故调查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本着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配合、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从严从实从细从快,把事故原因查准查深查透,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三是事故调查期间,调查组成员不仅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国家局“禁酒令”等政治纪律,还要做好保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四是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利用停产期间对矿井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从根本上防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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