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第一党支部
扎实开展“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一处 发布时间:2022/10/14 9:59:16

10月11日,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监察系统 2022年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2022年“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监察员开展了“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党支部书记强调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指出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党章及党内系列法规,带头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要守纪律讲规矩,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全体党员能够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机关第一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监察员在活动中要树立廉洁意识和良好行为规范,把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解决被监察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并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确保了辖区矿山安全监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机关第一党支部为接下来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警惕围猎风险,全体党员、监察员要时刻保持警醒,严格杜绝红包礼金、严格执行“禁酒令”、自觉净化“三圈”,切实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各支委会委员要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守纪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体党员、监察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进一步约束权力行使,结合当前党员、监察员全部下沉监察执法一线、频繁接触被监察对象的实际,两个监察组的带队领导坚持做到反复提醒,严把监察执法程序关,严格执行监察执法“八条红线”、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法制审核、执法文书预审等规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发挥好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纪检委员要督促全体监察员严格执行“禁酒令”,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监察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纠偏正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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